泗黎南路提升工程(观光路-观澜大道)(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2021-07-27 10:36
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工程交易服务网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泗黎南路提升工程(观光路-观澜大道)
项目编号:44031020190089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泗黎南路提升工程(观光路-观澜大道)(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190089003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年07月27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6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6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1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无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周工
办公电话:0755-23336988
传真:
手机号码:13760478584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3栋4-5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刘莹
办公电话:0755-83785230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44031020190089003001
标段名称: 泗黎南路提升工程(观光路-观澜大道)(全过程工程咨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08-16 18:00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区
招标部分估价::740.503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为项目管理单位。联合体双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双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本次招标内容:项目咨询与工程监理一体化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咨询: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前期工作管理、设计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BIM管理、档案信息管理、报批报建管理、专业或专项工程工艺咨询管理、现场施工管理、运营或维护期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工程结(决)算管理以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2)工程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及后续服务管理以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3)专项工程技术咨询: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4)提出创新技术应用、智慧工地建设等策划方案,并监督相关单位实施。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依法承担与项目管理工作、工程监理工作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须截图证明); (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为项目管理单位。联合体双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双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 注:根据深建规〔2018〕3号文,本项目不接受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造价咨询、勘察、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参加全过程咨询或监理招标项目的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同类工程业绩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一项近5年(自截标之日起倒算)以项目负责人职位完成的合同金额为本次招标估价二分之一(370.2515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管理业绩(建设管理业绩是指全过程工程咨询或项目管理或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含监理或代建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须体现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合同价等主要信息;竣工验收证明指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具有验收结论以及建设单位等单位盖章),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认定为业绩有效期。若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业绩指标的,则需提供带出图章的正式图纸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批复文件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若无法证明在项目业绩中担任的职位,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自行开具证明无效)。 项目总负责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分解各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建立项目管理工作程序与制度,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总体统筹、策划、协调及管理等工作全面负责。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总监理工程师主要工作内容:组建项目工程监理团队,对项目各标段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保修及后续服务阶段监理,以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对工程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3)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相互兼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行为须满足《深圳市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业绩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同类工程业绩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一项近5年(自截标之日起倒算)以项目负责人职位完成的合同金额为本次招标估价二分之一(370.2515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管理业绩(建设管理业绩是指全过程工程咨询或项目管理或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含监理或代建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须体现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合同价等主要信息;竣工验收证明指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具有验收结论以及建设单位等单位盖章),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认定为业绩有效期。若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业绩指标的,则需提供带出图章的正式图纸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批复文件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若无法证明在项目业绩中担任的职位,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自行开具证明无效)。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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