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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BIM促进会参加标准编制培训会

2020-09-23 15:01

来源:深圳BIM促进会

        2020年9月18日下午,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委托,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唐振忠副主任主持的“深圳市实施标准+战略工作指南暨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宣贯培训会”,在市住建科研楼一楼应急指挥中心会议室召开。深圳市住建局勘察设计与建设科技处方军调研员,住建局相关处室和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建筑工务署等部门代表,以及包括深圳BIM促进会秘书处日常负责人李良胜在内的本市工程建设标准承编单位代表,共计数十人参加会议。

        在本市,市住建部门和市市场监督部门分别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和除此之外地方标准的制定管理。会议伊始,由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吴序一副主任研究员作《深圳市实施标准+战略工作指南》(标准)解读;之后,方军调研员对于本次培训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予以强调,并介绍了本市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的既往、现状和蓬勃的发展趋势,以及国家对于标准编制管理工作的最新要求。

        其后,具有丰富标准编制经验的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会副总师刘俊跃教高,精彩介绍工程建设标准基础知识(概念、术语和分类等)和标准编制管理基本规定,并根据住建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针对本市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范围、内容和流程,侧重宣讲标准中技术内容编写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应做到“格式规范,逻辑严谨,结构清晰,用词简明,规定明确”,具体是指: 

      (一)应规定需要遵守的准则和达到的技术要求以及采取的技术措施,不得叙述其目的或理由;

      (二)定性和定量应准确,并应有充分的依据;

      (三)纳入标准的技术内容,应成熟且行之有效。凡能用文字阐述的,不宜用图作规定;

      (四)标准之间不得相互抵触,相关的标准条文应协调一致。不得将其他标准的正文或附录作为本标准的正文或附录;

      (五)章节构成应合理,层次划分应清楚,编排格式应符合统一要求;

      (六)技术内容表达应准确无误,文字表达应逻辑严谨、简练明确、通俗易懂,不得模棱两可;

      (七)表示严格程度的用词应恰当,并应符合标准用词说明的规定;

      (八)同一术语或符号应始终表达同一概念,同一概念应始终采用同一术语或符号;

      (九)公式应只给出最后的表达式,不应列出推导过程。在公式符号的解释中,可包括简单的参数取值规定,不得作其他技术性规定。

        本会今年已承接《综合管廊工程BIM设计制图标准》等两部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并自行开展《建筑工程BIM全过程咨询标准》等四部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因此,本次培训会的召开可谓恰当其时,对于规范各个编制组编写行为和提升编写质量大有裨益。本会将把本次会议精神和细则,认真宣贯至每一位标准编制人员,确保全部标准编制合规、达标,并力创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