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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印发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通知

2022-03-18 10:37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第九章  创新发展数据驱动的智慧交通体系

  推动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提升数据资源赋能交通发展水平。建设交通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推动智慧交通融合基建发展、推广新技术新业态应用场景、完善智慧交通行业创新发展软环境,形成基础设施数字感知、运行管理智能高效、新业态新模式深度示范、标准政策支撑有力的智慧交通发展体系。

  第一节  建设交通数字信息基础设施

  构建一体化的智慧交通感知体系。综合运用高分辨率遥感、倾斜摄影、激光扫描等高精度定位与精准化检测技术,对交通基础设施进行三维实景及资产信息采集。加快构建以多功能智能杆为载体的智慧道路感知体系,逐步实现骨干路网全覆盖。推进各类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提升数据感知与汇聚处理能力。加快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信息全周期管理标准、资产范围、接口规范,逐步实现交通基础设施的数字化互联互通。

  构建面向交通治理需求的数字空间底座。建立健全BIM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推进交通领域BIM技术自主知识产权软件创新应用,推动交通领域BIM应用深度融入全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依托全市CIM平台构建交通基础设施设计、施工、监督、验收全过程数字化平台。打破数据孤岛,实现CIM平台上综合交通体系业务数据与城市多维地理信息、建筑及地下管廊等建筑信息模型、物联感知数据等多源信息融合。

  推进城市级交通赋能平台建设。以全局最优、系统协同、个体智能为目标,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一体化智慧平台建设,拓展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应用场景,打造深圳市综合交通“数据大脑”,实现“监管一张网、决策一张图、出行一张脸、运输一张单”,提升交通运输管理精细化水平。

  第二节  推动智慧交通融合基建发展

  打造智慧交通基础设施示范工程。融合5G、智能网联、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机场、港口、轨道、道路等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或改造升级。推进智能路侧设备、车用无线通信网络和智能化道路基础设施部署。实现设施数字化资产管理、路运一体化车路协同、北斗高精度应急指挥调度、自由流收费、“互联网+”服务等业务应用。推进枢纽站场设施与业务协同平台智慧化升级,提升安全生产及业务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智能化旅客联程运输服务设施建设,如智能联程导航、自助行李直挂、票务服务、安检互认等。

  打造全生命周期智慧运维示范工程。聚焦重点通道与主要枢纽,推广基于主动数据采集技术、5G+北斗高速率高精度定位的数字化养护管理系统,促进基础设施管养数字化转型。选取特大型桥梁、特长隧道、量大面广的普通桥梁隧道以及环境复杂恶劣、日常巡养难到达和易发生病害的基础设施,试点应用智能检测车、爬壁机器人、低空高精度遥感无人机、高精度传感器等先进装备,提升对基础设施的巡养效率和自动化管理水平。

  打造智能网联示范工程。加快基于5.9GHz频段的车联网专用通信网络建设,建设城市道路、建筑、公共设施融合感知体系,打造智慧出行平台“车城网”,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与管理协同,促进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以“三区五平台”为架构,打造集研发、测试、示范、产业化于一体的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加快坪山车联网先导区、南山妈湾港和西丽湖科教城、宝安机场和尖岗山、大鹏坝光等区域的示范应用建设。

  第三节  推广新技术新业态应用场景

  推动公交、停车等领域智慧服务水平提升。推动“智慧公交站台+公交车路协同+线网优化调度”建设,构建适应复杂交通网络运营的精准智慧公交体系。建设客流态势感知系统,推动轨道交通线网评估模型、车站评估模型、策略预案等技术研发。建立“区域-城市-线网-车站”多层次仿真模型,构建全网动态调校和安全防控的智慧地铁体系。结合路内路外停车资源,试点停车预约、停车诱导、室内导航和无感支付等停车信息服务,探索基于停车一张图的智慧停车精细化管理服务模式。依托深圳智慧交通指挥项目,构建实时、精准的智慧信号管控平台,形成适应主动需求管控的新一代智慧信号管控体系。

  加快构建全链条、一站式的完整出行服务体系。推动MaaS顶层设计,开展可持续化的商业模式框架、政府监管规制体系、信用评价指标体系、MaaS考核评估体系等基础研究。加强出行信息共享,鼓励轨道、公交、航空、铁路、长途客运等运输企业和互联网企业数据互联互通,优化整合全方式出行信息资源,推动城市间城际铁路、高铁和航空等交通方式时刻表精准衔接、支付体系快捷联通、信息服务综合一体。

  第四节  完善行业创新发展软环境

  建立数据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围绕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共享、销毁等数据全生命周期,建立健全数据管理流程,打造数据治理闭环,保证各个环节

  职责清晰,提高数据管理效率,为数据治理提供支撑。根据综合交通运输数据治理建设需要,完善全市统一的综合交通运输数据标准体系,实现数据指标口径统一。

  探索构建与交通新技术适配的行业标准规范。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运输条例》等规范行业发展的管理办法,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合法上路、开展运营、事故认定等配套研究工作。制订《出租车车载智能终端技术规范》《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等地方标准。构建适应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体系,分类制定关键性、基础性标准,有效指导新基建工程建设。加快完善通信网络、北斗系统、环境感知、交通诱导与管理等标准规范,推进建立适应自动驾驶、自动化码头、无人配送的基础设施规范体系。

  培育智慧交通科研载体。依托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要载体,建设本地化的交通运输领域科研基地。鼓励社会投资科技基础设施,推动一批科研平台纳入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推进创新资源跨行业共享,全面提升智慧交通科技研发水平。打造一批国际领先的交通运输平台型企业,推动交通科技产业化规模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