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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交警大队营房(含车管分所)建设项目、光明交警大队光明中队营房建设项目、光明区人民武装部新营区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2021-12-24 09:32

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工程交易服务网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光明交警大队营房(含车管分所)建设项目、光明交警大队光明中队营房建设项目、光明区人民武装部新营区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编号:44038720210103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光明交警大队营房(含车管分所)建设项目、光明交警大队光明中队营房建设项目、光明区人民武装部新营区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44038720210103001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8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6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6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18: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无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刘工

办公电话:0755-88212519

传真:

手机号码:13620910775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商会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高工、曹工

办公电话:0755-83026079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44038720210103001001

标段名称: 光明交警大队营房(含车管分所)建设项目、光明交警大队光明中队营房建设项目、光明区人民武装部新营区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01-06 18:00

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招标部分估价:960.75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承担项目咨询工作的投标单位作为牵头单位。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主要内容:本项目拟采用“项目咨询+工程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项目咨询: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前期工作管理、设计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BIM管理、档案信息管理、报批报建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工程结算管理、竣工决算以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2)工程监理:实施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以及其他上述未尽描述但与本工程建设密不可分的相关内容;具体服务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承包人不能拒绝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 (3)工程咨询单位依法承担与项目管理工作、工程监理工作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①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一项全过程咨询业绩;③根据深建规〔2018〕3号文,本项目不接受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参加投标;④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承担项目咨询工作的投标单位作为牵头单位。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主要管理成员配置要求至少满足以下条件:①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②设计管理负责人要求:建筑结构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③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④造价合约管理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⑤安装专业负责人要求∶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以上5名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行为须满足《深圳市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项目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但符合深建标〔2017〕11号、深府〔2015〕73号文约定情形的除外。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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